答: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励资助制度,受资助学生可达30%以上: 1.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最高额度8000元/生·年。 2.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院助学金。每年评定一次,最高额度4400元/生·年。 3.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当地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4.困难补助:用于资助临时性、突发性灾害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学生,原则上临时困难补助按500元标准,特殊困难补助按2000元标准一次性发放。 5.勤工助学岗位:学院设有各类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学生通过劳动获得报酬,改善学习期间的经济条件。 6.带薪实习岗位:合作企业可提供带薪见习或实习岗位,或提供相应专项资助金,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实习赚取学费。 7.学院奖学金:学院设立社会活动奖学金,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公益、环境保护、创新创业等实践活动,提高综合素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