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符合 2024 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符合下列(1)(2)项条件之一的,经自愿申请和资格审核公示合格,可以报考地方专项计划:
(1)①考生户籍在高校专项计划实施的 42 个县(市、区);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 3 年以上户籍;③考生具有 42 个县(市、区)高中连续 3 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2)①全省[不包括 42 个县(市、区)]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 3 年以上户籍;②考生具有我省乡镇(不含县、市、区政府所在地)中学连续 3 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的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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