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 6 月 29 日 8:00 至 7 月 2 日 17:00,志愿填在高职
高专提前批栏内。
(2)体检和政治考核。体检时间为 7 月 5 日至 11 日,考生体检执行义务兵体检标准。根据省相关文件和全省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的生源情况,省征兵办会同省招办根据考生志愿、身体条件,按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照招生计划数的 3 倍确定参加体检、面试的考生。
省征兵办通过湖北省教育厅“高校招生”专栏(http://jyt.hubei.gov.cn/bmdt/ztzl/gxzs)和“湖北招生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公布参加定向培养军士的体检、面试时间地点和参检考生名单,省招办通过湖北阳光招生短信服务平台免费向考生发送本人参检提示短信,同时县(市、区)招办及有关中学会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参加体检、面试时需持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和 2 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男生体检由生源地市级征兵办集中组织实施,女生体检由武汉市征兵办集中组织实施。体检统一使用《全国征兵体检信息化管理系统》录入结果。体格检查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今年在我省招生的定向培养高校,体检合格结论具体分为“陆勤合格”“水面舰艇合格”“特战合格”3 类。体检结论由承检地市级征兵办汇总整理,及时抄告生源地市级征兵办并通知考生,不合格者说明原因。
政治考核由考生户籍所在县(市、区)征兵办按照义务兵政治考核标准组织实施,政治考 核 时 间 为 7 月 13 日 至 20 日 。 省 征 兵 办 通 过 湖 北 省 教 育 厅 “ 高 校 招 生 ” 专 栏(http://jyt.hubei.gov.cn/bmdt/ztzl/gxzs)和“湖北招生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公示体检、政治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3)录取。定向培养军士在高职高专提前批录取,执行高职高专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省招办依据体检、面试和政治考核合格名单、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根据考生志愿信息,按照计划数 1∶1 的比例进行投档。考生体检合格种类不符合所填报高校专业对应类别要求的,不参加所报高校专业对应类别的投档。平行志愿投档后高校生源不足时,将高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面向考生重新公开征集志愿,符合要求的体检面试合格考生可在省招办指定的网上填报征集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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