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时间为 6 月 14 日至 30 日。具体流程为:
考生登陆湖北省教育厅“高校招生”专栏、“湖北招生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或“平安湖北”“湖北公安教育训练”官方微信公众号下载下载《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表》,按要求填好相关栏目。
考生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准考证和已填写好个人信息的考察表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政工部门申请考察。
县(市、区)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受理考生考察申请,并负责组织考察。异地参加高考的考生考察工作,由考生现居住地(报考地)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向考生户籍所在地政工部门发函,协调、配合做好考生考察工作。
根据考察情况,经办民警、派出所和县(市、区)级公安机关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和考察审核意见,并签字加盖公章。
考生参加面试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政工部门查询考察情况并领取考察材料。
县(市、区)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将考察合格考生的考察表及相关材料装入档案袋密封加盖公章后交考生本人。
考察不合格考生不参加相关面试、体能测试、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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