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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政策问答:平行志愿院校专业组是如何投档的?
[来 源] [作 者] [发表时间] 2024-06-15
平行志愿院校专业组投档是以院校专业组为基本投档单位进行投档平行志愿投档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不再补档”的规则,按考生投档成绩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考生排序越靠前,投档越靠前。考生可以填报同一所高校的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也可以混合填报不同高校的院校专业组志愿。轮到某考生投档时,计算机检索该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顺序,当检索到该考生填报的某个院校专业组有计划余额,且符合投档规则时,考生档案即投到该院校专业组。已经投档的考生不再检索后续院校专业组志愿。如果考生档案投档到某院校专业组后,在高校录取过程中因故退档的,也只能参加征集志愿或后续批次录取。
 
例:某考生填报了甲校的 A、B、C、D 等 4 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和乙校 E、F、G 等 3 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平行志愿投档时,如计算机检索到该考生填报的甲校 A 院校专业组有计划,档案即投到该院校专业组,该考生后续志愿不会再被检索,视为作废。如投档后该考生从甲校 A 院校专业组退档,即使考生达到了甲校后续 B、C、D 和乙校 E、F、G 院校专业组的投档线或者后续院校专业组还有计划空缺,也不能再次补档,只能等待重新填报征集志愿或后续批次的投档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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