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在我省完成高考报名,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者。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高校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
2027年起,符合生源省份高考报名条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且近三年在体育总局、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性比赛中获得前八名者方可以报考高水平运动队。
考核方式:高水平运动队采取“文化考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考试评价方式。
2024年起,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全部使用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所有项目专业测试全部实施全国统考,与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的体育专项考试统一组织,统一采用体育总局相关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进行评分。高校不再组织相关项目的校考,不得以文化测试、体能测试、资格审查等名义变相组织校考和提前筛选。
志愿填报:高水平运动队志愿填报在本科普通批单设志愿栏,志愿填报时间6月29日8:00至7月2日17:00。
录取标准:2024年起,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对考生的高考成绩要求须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高校对考生的高考成绩要求须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
录取专业:2024年起,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学生中,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招生高校相关专业在生源省份录取分数线下20分的,可申请就读相应的普通专业;其余学生限定就读体育学类专业。
2024年起,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选拔,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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