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高职高专乡村振兴专项计划,继续招收省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原省扶贫办)建档立卡户考生(包括普通高中生和中职毕业生),这些考生经自愿申请和资格审核公示合格后,可以报考高职高专乡村振兴专项计划院校专业组。通过该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同时每人每年还可享受“雨露计划”资金补助。
高职高专乡村振兴专项计划在高校同批次录取,执行高校所在批次线。考生填报志愿时间:技能高考高职高专志愿 6 月 29 日 8:00 至 7 月 2 日 17:00 填报,高职高专普通批志愿 8月 6 日 8:00 至 8 月 9 日 17:00 填报。高职高专乡村振兴专项计划单独设置院校专业组,与其他计划院校专业组一起混合填报。建议考生填报志愿的时候,最好既填报高职高专乡村振兴专项计划院校专业组志愿,也填报非专项计划院校专业组志愿,增加录取机会。考生在既填了专项计划的院校专业组志愿,又填了非专项计划院校专业组志愿的,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顺序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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