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高校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即省招办和高校均通过专用的录取系统和网络平台进行考生档案投放、下载阅档、上传录取结果和办理录取手续。
网上录取工作流程为:
(1)高校和省招办建立联系。
(2)高校与省招办交互。高校核对招生计划、查询模拟投档情况、根据生源情况提出调整计划申请和投档条件申请,省招办根据招生政策规定逐一确认或驳回申请。
(3)省招办投档。省招办根据招生计划和有关政策,在规定时间内按考生志愿及投档比例向高校投放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
(4)高校下载并审阅考生电子档案。高校运用全国统一的网上录取应用软件高校子系统,在规定的时间下载考生电子档案,审阅考生电子档案。
(5)高校拟定预录取名单和预退档名单。高校在省招办提供的电子档案中确定预录取和预退档的考生名单,对预退档的考生,详细、准确地注明不能录取的原因,对预录取的考生确定预录取专业。
(6)省招办进行录取检查,办理确认手续。省招办根据招生政策规定、招生计划和专业,在网上录取系统中检查确认高校的拟录、拟退名单。考生档案一经投出或录取,不补档,不补录。所有已录取的考生,一律不能退档,不能换录到其它学校。
(7)省招办打印新生录取名册。经省招办加盖录取专用章后的录取才正式生效。
(8)高校根据录取名册给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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